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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姓男子(右)日前騎機車違規被警方攔下開單,坐後座的羅妻(左)卻出面央求警方對她開單。記者蘇木春/翻攝

分享 台中市羅姓男子日前騎機車違規被警方攔下開單,坐後座的羅妻卻出面,表示機車屬她所有央求對她開單,但員警解釋冒名頂替將涉及刑罰,一旁的羅男卻神情緊張,警方要求查驗身分才發現他因案被通緝,詢問後被依法押解歸案。警方調查,羅男(40歲)平時與妻子一同到工地打零工,上月他因妨害自由案未到案,被台中地院發布通緝,前天上午7時多,兩人共乘一輛機車,由羅男騎車準備要到工地上工。兩人行經西屯區西屯路三段,要左轉往東大路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,被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攔下開單,但羅妻一見到員警馬上挺身而出,表示她是機車所有人,央求對她開單。警方直覺有異,但仍勸導冒名頂替會使公務員登載不實,恐涉及刑事案件,不需要為了1張罰單而違法,羅妻才軟下態度,一旁的羅男則是神情驚恐,拿出證件交給警方查驗。員警查詢羅男身分,確認他因案件被法院通緝,賴男向警方解釋,表示自己有收到法院的司法文書,但是因為工作關係沒有向法院報到,妻子才會想要幫他躲避警方查緝,詢問後被依法押解歸案偵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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