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1歲的王姓男子,今天在基隆市違法販售「放生鳥」,向來往民眾宣稱「買鳥放生積功德」,由於他已3度被查獲,動物保護防疫所重罰新台幣24萬。動保所接獲檢舉後,中午立刻調派動物保護檢查員,前往安樂路二段安樂區公所對面的人行道稽查,發現王男以紅網袋裝著各種鳥類,經清點共有泰國八哥4隻、紅嘴烏秋2隻、樹鵲1隻、白頭椋鳥2隻、菩提鸚鵡2隻及數百隻蟋蟀。王男表示,鳥類都是從台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附近的鳥店批發而來,才剛到基隆販售1小時,就因違法設攤遭警察驅離,只好不斷換地方擺攤,未料又被動保所稽查,期間僅賣出斑鳩20隻,「賺不了多少錢」。動保所長陳瑞濱表示,由於王男曾在去年10月29日,於麥金路長庚醫院旁,及11月9日於安一路樂一路口,兩度被查獲違法販售鳥類,分別遭開罰6萬元及12萬元,這次同樣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,經訪談記錄後,祭出24萬元罰單,並勒令立即停止販售。陳瑞濱說,王男先前兩張罰單共18萬元,截至目前為止仍未繳清,已依法聲請強制執行,經清查後,由於王男名下並無任何收入與財產,目前仍未扣到任何款項,將持續追蹤。陳瑞濱呼籲,民眾若想飼養寵物,應向持有營利事業登記的合法寵物店購買才有保障,切勿在路邊或網路,購買來路不明動物,以免權益受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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